索引号: | 00835003X/2019-00819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03-14 | 主题分类: | 01B政府办公厅(室) |
文 号: | 关键词: | 2018年泸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8年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zho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号;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3115719)。
一、概述
2018年,泸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和建设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为契机,推进政务公开内容清单化管理、政务公开流程规范化运行、政务公开方式立体化拓展,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深化公开内容,助力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
1.围绕群众关切事项,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征地信息平台、全国和省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等渠道,做好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影响的重点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等的公开工作。加大公共资源配置事项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泸州市)的公开工作。加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全市政府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及时公开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主要事项作出说明。
2.围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产品质量提升信息公开力度。聚焦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面创新改革、云龙新机场建设、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建设等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解读。多渠道加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企业外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免税确认等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年公示淘汰落后产能信息3次,依法有序引导落后产能退出市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及会议精神,在部门网站上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形成《泸州市重点产业指导目录》,切实引导全市产业发展。公开质量动态信息,建立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每个季度、半年、全年均通告市级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状况。
3.围绕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重点任务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主动公开扶贫相关政策,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扶贫专项资金信息119批次,全年完成对58775名年度减贫人口、86个年度脱贫村的公示、公告工作。二是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2018年出台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方案,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稳定市场预期,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曝光力度,全市金融市场保持健康平稳运行态势,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在全省范围内保持市(州)排名第一。三是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年共发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信息6条,全面公开13个省控及以上水质自动监测站水质信息840条;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共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7条,专栏公开环境保护信息221条。
4.围绕优化政务服务,加大“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国家和省、市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大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商事制度改革等改革结果和改革成效的公开力度。各级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市本级共计取消证明事项24项,区县共取消证明事项220项。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清理并及时公布“最多跑一次”清单事项469项,“全程网办”清单事项117项。统一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建立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群众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公开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措施、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信息。组织各区县、各园区、市级各部门及时修改本单位涉及证明事项的文件、更新办事指南及相关网站公示信息。
5.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惠民便民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力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全市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年度实施方案,动态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年底公布各项民生项目和资金拨付完成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加大城乡低保、特困人群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力度,全市门户网站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社会救助对象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信息 6469条。开通“智慧泸州人社”大平台,实时查询招聘信息、各类政策及社保待遇发放情况,全年使用量突破760万人次。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动态调整机制,公布190所“白名单”培训机构,将133所证照不齐的非法培训机构和3所证照齐全但年检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公布。对医疗服务收费信息、药品价格、服务项目全面公开发布;在“信用泸州”网站推送食品药品相关信息7000余条。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
6.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除涉密事项外,2018年全市各级共公开了72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二)完善公开程序,促进政务公开全流程规范操作。
1.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及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开。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公众媒体公开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建立了《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试行)》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完善了《泸州市信息公开发文审签流程》《泸州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优化了《泸州市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选项审核流程图》。建立信息公开审查台账,加强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未发生信息发布失当、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2.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明确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都必须进行解读;建立政策解读前置审核机制,将政策解读作为市政府常务会议题材料一同审议;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体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对专业性强的政策,要求制发单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的案例进行形象化、通俗化的解读。全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解读了《泸州市关于推行企业开办小时清单制度的通知》等69个文件。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3.扩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建立了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起草规范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文件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重要民生事项的不同决策方案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开展公开讨论、辩论,在网络上进行征求意见。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全年对565件决策事项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其中复函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44件、会议纪要2件、框架协议31件、密件10件、请示件162件、普通文件264件、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9件。建立了社会公众参与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在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议题时,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列席并听取公众代表意见,必要时通过电视、网络直播会议的形式来公开,增强决策透明度。
(三)丰富公开方式,构建多渠道立体化信息供给体系。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将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纳入政务公开目标考核体系,日常采取月通报制度,加强工作督促,年终对全市政府网站开展了绩效评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网站功能;落实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职责,严格开办整合审批流程,杜绝随意下线、“假整合”等问题,全市政府网站全部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规范管理,全部使用市政府二级域名,完成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网站集群含市政府门户网站1个、区县门户网站7个、市级部门网站36个。完善政府网站之间、政府网站与“两微一端”和新闻网站等媒体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不断丰富信息资源,扩大传播渠道;围绕用户体验和信息需求,引进了错别字监测服务、网站绩效评估服务等第三方服务,提升网站管理的专业性、全面性。根据国家部署,按照省上要求,继续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工作。加快构建基于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数据开放网站。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对泸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进行了二级等保备案。购买网页防篡改系统服务,试用第三方网站云安全服务、全市信息系统态势感知服务,提升网站集群安全运维水平。完成了网站集群负载均衡部署方案的设计,并向泸州华为政务云申请了云资源。
2.用好管好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开展二次、多次传播,形成全方位、立体化传播态势,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印发了《关于健全全市政务双微“发布”矩阵的通知》,要求全市政务双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原则进行运营管理。年初将政务双微日常运营情况纳入2018年思想建党工作目标任务考评体系,年终进行严格考评。强化督查通报,每月制定并公开全市政务双微“排行榜”“进位榜”“推荐榜”“响应榜”,全年印发《政务微博(微信公号)运行情况的通报》12期。及时关停或注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档案局、市供销社、市政务中心等5个官方腾讯微博账号。完成“有话请您说”网络问政平台市、区县、乡(镇、街)三级全覆盖。
3.加强传统公开载体运用。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传统媒体发布信息,并在政务服务大厅和各级便民服务窗口提供查询设备,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积极探索标准化公示栏,在合江县村社区开展标准化公示栏试点工作,将公示栏分设置为“基本情况、政务、事务、财务、公开承诺”等模块,着重公开群众关心的事项。
4.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2018年6月30日,将全市除应急救援以外的 23 条热线统一整合到12345 市长热线,实行“12345”一号接入、集中受理、按责交办、限时办结、定期回访、归档公开、考核评价等闭环式工作流程。制定了《泸州市 12345 市长热线管理办法》,全面实现了短信通知受理、短信告知办结、短信评价功能;对办件部门开通了手机 APP 办件系统,通过手机直接受理、转办,并通过短信来件提醒,实现了随时查看随时办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健全了《12345市长热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12345 市长热线受理跟踪服务制度》等 15 个管理制度,形成了覆盖受理、派单、审核、督办、回访、考核等全过程的标准化服务体系,同时,将 12345市长热线办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党风廉政社会评价体系进行考核。
5.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编辑发行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政府公报体系,理顺管理和办刊机制,开展创刊和发行等工作。已在政府网站首页开设“政府公报”专栏,展示政府公报电子版,并提供目录导航、内容检索、文件下载等服务。
(四)强化试点引领,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1.深入开展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试运行工作。强化信息录入,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准确录入信息和数据,并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低保、危房改造、地力补贴、公租房和村社收入、支出等各类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应录尽录。通过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推广,努力营造氛围,发动广大干部和群众浏览并使用该平台。强化数据互通,加强平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及市、区县其他平台或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今年在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上公开信息299247条。
2.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市县联动,实施“1159”工程,全力推进试点工作。即梳理1套政务公开县、镇、村三级目录,搭建1套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突破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等9个领域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组织领导、宣传培训、标准编制、流程规范、督查考核五个关键环节,强力推进“双化”试点工作。梳理形成政务公共事项清单。其中,县级一级目录54项、二级目录192项、三级目录532项;乡镇一级目录41项、二级目录121项、三级目录337项;村级一级目录23项、二级目录89项、三级目录189项。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标准18项、试点领域公开事项标准16项,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探索创新,初步形成了可借鉴、可考核、可操作的基层政务公开“合江经验”。
3.推进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以合江为试点梳理形成了9个领域的政务公开目录,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每一个公开事项均明确公开内容、主体、时限、方式、责任部门、咨询投诉电话等要素。分解业务工作环节,对应确定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载体等,做到防止公开事项与业务工作脱节、目录实施与实际工作脱节。
4.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开展了专题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为新《条例》出台积极做好衔接过渡工作。
5.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定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从公开内容来看,2018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7328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一条)。其中,概况信息1949条,占总数的0.42%;计划总结信息 2617条,占0.56 %;规范性文件信息121条,占0.03 %;工作动态信息211074条,占45.2 %;人事信息1506条,占0.32%;财政信息6146条,占1.32%;行政执法信息23059条,占4.93%;其他信息220856条,占47.26%。
从公开的渠道和方式看,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2881条,其中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0762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28805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0309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自行开发的网络平台和移动客户端等方式公开信息436637条,其中通过泸州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公开的信息299247 条。
(一)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对各区县、各部门的重要新闻发布会进行统筹规划。2018年,围绕重要会议召开、重大政策解读、重要部署安排、重要活动开展等,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新闻通气会共98场次。其中,市政府新闻办平台举行新闻发布会26场。
(二)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举办《阳光政务》在线访谈活动41期;特别访谈活动25期,为群众主动进行政策解读;新开设《阳光问廉》在线访谈活动1期。
(三)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查阅点88个,接待人数55.58万人次;在各级档案馆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9个,接待人数5.95万人次;在各级图书馆开设查阅点19个,接待人数3.73万人次。
(四)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级部门政务双微122个,区县“发布”系列政务双微14个。全年市级部门政务微博推送信息21818条,政务微信推送信息9044条;区县“发布”系列政务微博推送信息4987条,政务微信推送信息1264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8件,共办理答复198件。其中市本级受理151件,区县受理47件。从申请渠道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主要形式为信函申请、网络申请和当面申请,全年申请量分别为117件、61件、20件,所占比重分别为59%、31%、10%。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8年,按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8件。已办理答复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65件,占32%;同意公开的37件,占18%;部分公开的13件,占6.5%;不予公开的12件,占6.1%;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28件,占14%;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1件,占11%;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的10件,占5%;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2件,占6.1%。不予公开的12件中涉及国家秘密的5件,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1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件,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市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1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7件,依法纠错2件,其他情形3件;收到行政诉讼19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3件,依法纠错0件,其他情形6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开的方式和载体越来越多,今年建设了泸州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方便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公开信息,但是使用面还不广,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依然部分存在。一般工作动态公开的多,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够深入,有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单一,不便于群众获取。
2019年,泸州市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检查。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保密的培训宣传,提高全市信息公开系统的政务公开意识和保密意识,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和安全保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专栏建设管理,增强公开工作实效。积极探索创新政务公开方式,继续做好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建设运维工作,将传统政务公开方式和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型信息公开方式相结合,着力打造更加灵活、便民、多样化的政务公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