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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水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15 15:37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泸州市水务局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泸州市水务局是主管全市水行政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水行政执法监督。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十)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二)机构设置

 内设科室8个,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建设科、水政水资源科、行政审批科、财务审计科、人事科、河道管理科、机关党委办。

(三)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泸州市水务局将牢固树立“创新强水,协调兴水,绿色助水,开放活水,共享惠水”理念,按照“决胜全面小康,建成区域中心”的总体要求,深化泸州水利事业改革发展,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以“河(湖)长制改革”为突破,健全完善河(湖)长制改革制度机制,实施“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并加快推进相关项目建设,着力推进江河湖库系统治理和生态修复、河道划界等;

(2)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制度为抓手,着力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和水生态文明城市巩固,全面完成水资源“三条红线”年度控制目标;

(3)加快组织实施《泸州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强化争资争项工作,加快推进已列入国省规划项目的前期工作;

(4)加大民生水利投入,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病险水库整治、高效节水灌溉、中型灌区建设、水库动态监测预警系统、水利扶贫及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等民生水利工作为重点,着力提升水利基础保障能力,改善群众生活生产条件,助力脱贫攻坚;

(5)狠抓项目推动,加快推进大中型水利工程、防洪减灾工程、农村水利工程、供水保障工程、生态修复及水土保持等重点工程建设;

(6)强化水利安全和防汛抗旱减灾工作,加强河道管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水利行业稳定发展;

(7)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治乱工作,推进行业乱象治理,着力构建依法治水管水护水惜水工作新格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泸州市水务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预算管理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泸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泸州市水土保持办公室、泸州市水利综合监察支队;其他直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泸州市水务局水利管理站、泸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第二部分  泸州市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泸州市水务局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313.3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344.01万元、增长68.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收入结转,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00.50万元、占54.34%,上年结转收入1512.88万元、占45.66%。

泸州市水务局2019年支出预算为3313.3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344.01万元、增长68.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实现支出,其中:人员支出990.60万元、占29.89%,日常公用支出132.16万元、占3.9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3.74万元、占4.34%,项目支出2046.88万元、占61.78%。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泸州市水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13.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13.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344.01万元、增长68.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财政拨款结转。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00.5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2.8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66万元,农林水支出2917.1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泸州市水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00.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1.9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比2018年减少2个预算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2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3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25%;住房保障支出91.6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77%;农林水支出1404.3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2.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23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活动费和慰问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91.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补贴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1404.31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局行政事业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水利项目管理、援彝人员经费补助、防汛业务支出、推进河长制、水利执法监督、病险水库管理、水利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管理、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用水总量及效率控制、水利精准扶贫、三农工作宣传、防汛系统运行维护、防汛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水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66.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4.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2.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4.2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3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1人次,主要是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因公出访考察学习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5.00万元,下降12.50%,变动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重点项目涉水事务咨询、审查、报批等,部、省等上级单位对骨干水利工程建设,高效节水项目,农村安全饮水,涉水工程质量和安全,中小河流治理,防汛抗旱,水资源节约、管理、保护,水利精准扶贫,水利执法监督,河长制工作等调查研究、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预算持平,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水利工程项目、高效节水项目等的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加强农村安全饮水、中小河流治理,防汛抗旱,水资源节约、管理、保护,水利精准扶贫,水利执法监督,河长制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水务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水务局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泸州市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1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7万元、下降3.0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经费相应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泸州市水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9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72.27万元、下降97.20%,主要用于采购水利项目管理所需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泸州市水务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 牢固树立“创新强水,协调兴水,绿色助水,开放活水,共享惠水”理念,按照“决胜全面小康,建成区域中心”的总体要求,深化泸州水利事业改革发展。2019年共13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

各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详见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表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农林水支出:指本单位所生的除上述支出外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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