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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03 16:22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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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依法治理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推进“法律八进”、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政风警风行风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任务,突出法律服务这一重点、攻克特殊人群管理这一难点、打造普法宣传这一亮点,有力地推动了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健全机制,合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委员、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泸州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制定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工作方案细化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第一责任人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督查调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主抓责任人将主要精力用于推动依法治理,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年召开14次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依法治理突出问题调研1次调研,督导11次。同时,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各科室目标绩效管理,实施考核,充分发挥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二)继续深化“三项制度”试点,规范执法活动。“三项制度”试点以来,我局先后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等8个制度,规范和完善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司法鉴定4类文书格式,制作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4个工作流程图,形成了一套较为规范的执法文书模板和制度体系。今年,我局继续深化“三项制度”试点成果,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明确专门机构组织实施,落实职责分工,坚持和不断完善各类制度规范。一是完善执法公开。今年公开双随机检查事项2件、执法检查结果31件、行政处罚结果1件。在坚持执法事项及时公开的同时,增加了“双公示”专栏,公开许可和处罚事项目录,按照“双公示”规定,7日内公开许可和处罚事项。二是加强执法档案管理。按照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要求,采取分类管理的方式,对不同科室、不同类别的执法档案,进一步细化管理办法,实行专人专管。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充实法制审核队伍,提高法制审核质量,我局发挥公职律师优势和社会律师专业特长,聘请2名社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按程序审核了1件对律师的行政处罚。

(三)深化“法律八进”,构建法治建设氛围。我局牵头实施“法律八进”,推动中共泸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制发《泸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委改〔2018〕4号),明确49个部门52项任务,在全省率先推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全年开展青少年活动1436次,109万余人(次)参与,举办“向日葵法治夏令营”活动,启动“百姓法律顾问进千村”工作,“一县一品N幅射”在四川法制报、泸州日报专题报道。同时,配套制定“法律八进”创建方案、实施细则、验收标准、动态管理和联席制度,抽查71个已命名示范点。今年,64个单位被命名省、市级示范点,龙马潭、叙永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清溪社区、打渔山社区被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多形式加强宣传,利用法治泸州网、“法润泸州”微信公众号、《给您说法》《小小观众来普法》、法治手机报、“法治在线”栏目、普法手机APP等“互联网+法治宣传”继续发挥作用,构建全方位、立体式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四)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一是扎实推进服务自贸区法律事务进程。继我市理光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我市中豪(泸州)所与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这是我市柔性引进的第二家具有国际法律服务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服务泸州自贸区建设。争取省厅和司法部的支持,将我市自贸区“一窗通办”法律协同服务平台作为全国自贸区发展创新案例。争取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和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处设立审核(设立、变更、注销)权限等,为泸州自贸区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二是组织法律服务队伍参与政务。印发泸州市司法局《关于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泸司办发〔2018〕10号),组织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荐20名本市律师作为市委市政府新一届法律顾问团成员人选,其中17名律师入选,另有5名律师入选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组织律师参与《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泸州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规则》《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仲裁暂行规则》等3个规则制订,助推我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工作。三是参与重大改革工作。开展律师代理申诉案件专题调研,组织召开泸州市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座谈会,推动律师参与调解、代理申诉、刑事辩护全覆盖改革。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全市法院法律援助律师室实现全覆盖。完善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组织138名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值班,接访群众75人(次),化解1件(1件承诺息访、1件承诺停访息诉),代理申诉1件。

(五)加强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实效。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新成立校园纠纷调委会、民企纠纷调委会。加强“公调对接”,在主城区15个派出所挂牌设立驻所调解室。推进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对全市1996个调解组织、13190名调解员和10707件调解案件开展校验和补录。全面落实小纠纷“随手调”和重大疑难纠纷“三三调”工作机制。截止目前,调解纠纷10707件,成功10584件,成功率98.8%;涉及当事人26030人,协议金额8599.5万元。排查纠纷12248件,预防纠纷1890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案22件48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0件112人。市局基层科、泸县司法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市112个司法所完成规范化建设,占总任务数的78%,其中45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院案件监督评议31起。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法治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政策法规科成立不久,虽然增加了工作人员,配备了一名兼职律师,但具体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二)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有待提升。一方面,公证、鉴定和律师执业的各种执法检查、调查专业性强,虽然执法人员取得了执法资格证,但在应对这些专业性很强的检查和调查时还存在短板,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专业性知识的学习补充;另一方面,随着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信访投诉、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增多,如何办好每一件案,让群众信服,对行政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我局将继续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司法行政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抓住服务与监管两条主线,努力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形成。

(一)抓住改革契机,推动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立。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建设,完善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进乡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继续优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润泸州”微信公众号,打造老百姓指尖上的法律服务。认真组织实施“五个一万”行动,继续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借助省市出台《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契机,推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联席会议机制。

(二)继续推进“七五”普法,巩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总结好“七五”普法中期工作,谋划“七五”普法后期工作,厘清思路,加强协调,完成任务。继续推动“法律八进”,召开联席会,履行指导、督促、考核、协调职能;重点推动特色亮点的培育打造,做到“法律八进”每一进都有一个特色鲜明、示范效果明显的示范点。继续推进第三批“法律八进”示范点创建工作,继续高标准推进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对已命名的创建单位和示范点的动态管理。

(三)继续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管控好特殊人群。根据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继续紧扣职能参与专项斗争,组织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人员的线索排查与教育监管工作,扎实推动专项斗争的开展。全面运行市戒毒康复矫正服务中心,完善泸州市“绿色回归家园”戒毒康复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继续推动建立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制度,规范调解流程和档案管理,实现人民调解案件数量和调解质量双提升。完善市指挥中心建设,全面投入运行。

(四)继续开展“五大”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培训、大落实”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全力配合做好政风行风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社会美誉度、群众满意度。

 

                              泸州市司法局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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