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页
咨询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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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泸州市2017年面向国内外引进优秀人才公告》解释 | ||
咨询人 | 张培高 | 咨询日期 | 2017-12-12 11:11 |
信件状态 | 处理中 | ||
咨询内容 |
<p>尊敬的教育厅领导:</p> <p> 您们好!我是2017年泸州市根据《泸州市2017年面向国内外引进优秀人才公告》,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事业单位四川省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占编聘用的张培高同志。</p> <p> 根据《泸州市2017年面向国内外引进优秀人才公告》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第一条:1.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才可享受10万元的安家补贴,列入泸州市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5万元的安家补贴。安家补贴分3年,按5:3:2发放。经查询,本人专业属于《市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紧缺专业,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但是学校说没有相关政策,不予发放。假设这样,这样的文件列出来还有多少实质性的意义?</p>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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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政策法规科 | 办结日期 | 2017-12-12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 根据《泸州市教育人才集聚工程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引进优秀人才支持对象E类人员是列入全市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条不适用高等学校)。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属于高等学校,占编聘用的硕士研究生不属于E类支持对象,故不能享受该类人员相关支持政策。 | ||
办理方式 |